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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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要是夫妻双方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过户,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的所有权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和争议的。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子女所有的约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过,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的物权登记仍然显示该房产属于原夫妻一方或双方,这可能会导致其中一方擅自处理该房产,从而引发纠纷。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并不意味着孩子在法律上就完全属于这一方。抚养权的意义在于确定孩子和哪一方共同生活,并且由这一方承担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责任。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虽然不能直接监护孩子,但他有权探望孩子、支付抚养费,并且有抚养帮助的义务。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也不会因为离婚和抚养权的归属而改变。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八岁以上孩子需尊重其意愿。子女抚养权归属根据年龄决定,两岁以下一般归母,两岁以上法院按最有利于子女原则裁决。父亲或母亲均有抚养、教育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数额、期限可协商或由法院裁定,子女有权追加合理费用请求。

孕妇离婚时,胎儿抚养权一般归母亲。但在特殊情况下,抚养权可能会变更。如果父亲想要争取抚养权,需与母亲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诉讼。总之,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以利于子女为准则。通常,女性如有精神疾病,抚养权可能归男性。但若女性抚养更利于孩子,可获抚养权。若母亲有严重疾病、未履行抚养责任或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如传染性疾病、长期不履行义务或对子女成长不利因素,父亲有权申请并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法院会尊重并支持这样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