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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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未被当场抓获的刑罚裁定就算在未被当场捕获的情况下,只要符合相应条件,仍可判定赌博情节确凿成立。这是因为,赌博罪的认定并不依据是否在现场被捕予以判断,而是取决于涉案人员具体的犯罪行为是否满足设罪标准。

聚众开设赌场是违法行为,即使没被当场抓,也躲不过法律制裁。警方会用各种方法收集证据,比如审涉案人员、调监控录像、追资金流向。要是证据够,一样能抓犯罪嫌疑人坐牢。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不能只看现场抓人。其他确凿证据,比如证人证言、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都能证明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要把各种证据整合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犯罪事实后,才能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

在实际司法操作中,判定某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不能仅仅依靠当场抓获,还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证据来进行判断,比如证人的证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资金记录、聊天记录以及监控录像等。只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即使没有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也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开设赌场是违法行为,即使没有当场逮捕,也可能会被立案。当有其他证据,如目击者的证词、资金流动记录以及通讯信息等,能支持犯罪事实时,就满足立案的条件了。开设赌场的罪行是很恶劣的,侦查和定罪需要综合多种证据,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准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