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协议离婚规定是啥
时间:2025.07.1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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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在法律上有相应规定。
第一,双方要
自愿离婚,并且签订书面的
离婚协议。
协议里面要写清楚双方是自愿离婚的,还要对子女
抚养、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情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两人要一起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第三,存在30天的冷静期。
从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给
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
离婚了,就可以拿着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把相关材料存档。
要是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
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过审查,
符合条件的,就会给予登记,发离婚证。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协议离婚,二人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约定了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随后,他们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30天冷静期的第25天,小朱反悔,不愿意离婚了,于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小丽却认为既然签了协议就应继续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签订书面协议,小朱和小丽前期行为符合规定。
2、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在冷静期内撤回,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按程序处理合法。小丽虽有异议,但小朱的撤回行为有法律依据,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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