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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是媳妇名丈夫抵押有效吗

时间:2025.05.19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892人
律师解析:
1.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抵押车辆,属于无权处分。
2.法律规定,无权转让财产时,所有权人可追回。
受让人善意、价格合理且完成登记或交付,可取得所有权。
3.若抵押权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抵押有效,妻子权益可能受损;
不符合,抵押效力待定或可撤销,妻子可追回车辆。
最终要结合实际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名下有一辆车。小朱因急需用钱,在未告知小丽的情况下,将车辆抵押给了小胡借款。小丽得知后,要求小胡归还车辆,小胡则认为自己通过合法抵押获得车辆权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抵押车辆,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转让不动产或动产,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2、判断小胡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需看其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若小胡受让车辆抵押时是善意,支付了合理价格,且车辆已完成交付等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形,抵押行为可能有效,小丽权益可能受损;若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抵押行为效力待定或可被撤销,小丽可主张追回车辆。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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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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