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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于逃逸的认定是什么标准

时间:2025.05.1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262人
律师解析:
交警认定逃逸通常有这些标准:
1.明明知道发生了事故,却直接开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
2.当事人觉得自己没有责任,就驾车离开了。
3.有酒驾、无证驾驶等嫌疑,报了案却不等待处理就离开。
4.把伤者送到医院,但既不报案,还无故离开。
5.送伤者去就医后,提供假信息然后离开。
6.在接受调查期间逃跑。
7.离开现场还不承认有事故,可实际上有证据能证明其应该知情。
要是逃逸情节恶劣,像造成多人伤亡这种情况,处罚会加重。
所以,万一发生了事故,一定不要逃逸。
要马上停车,保护好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且第一时间报警
要是选择逃逸,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果很严重。
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出了事勇敢面对。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小朱自认无责,未与小李协商便直接驾车离开现场。小李随后报警,交警介入调查。小朱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并且离开现场后否认发生过事故,但交警通过监控等证据证明小朱应当知情。

案情分析:

1、小朱自认无责驾车离开现场,且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离开现场还否认事故,其行为符合交警认定逃逸的标准。
2、由于小朱的逃逸行为,若造成情节恶劣后果,如引发交通拥堵等,将加重处罚。小朱应承担刑事、行政处罚及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发生事故后,他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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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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