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诉讼过程中,
原告举证有着明确的规则。
具体如下:
1.
举证期限内补充、增加
证据:
在
举证期限届满前,原告若有正当理由,是可以补充、增加证据的。
比如原告在
收集证据时,遇到某些证据被相关部门暂存,在举证期限快届满时才拿到,这种情况下就属于有正当理由补充证据。
2.法律规定的举证要求:
依据《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及时提供证据。
法院会根据当事人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及期限。
3.举证困难的处理:
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法院会根据申请适当延长。
4.
逾期举证的后果: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会责令其说明理由。
若拒不说明或理由不成立,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处理,可能不予采纳该证据,或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
所以,通常举证期届满后不能随意提交材料,除非符合法定情形。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举证期限内,小朱已提交了部分证据。举证期限届满后,小朱发现一份对自己极为有利的关键证据,便向法院申请补充提交。小李认为举证期限已过,不应再接受小朱的证据。小朱则称有正当理由才未在期限内发现该证据。
案情分析:1、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自己主张应及时提供证据,法院会确定举证期限。小朱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补充证据,需有正当理由。
2、若小朱能说明有正当理由且经法院认定,法院可根据情况接受该证据;若小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法院可不予采纳该证据,或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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