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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利用职务便利能构成受贿罪吗

时间:2025.05.18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121人
律师解析:
1.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借职务便利,索财或非法收财并为他人谋利。
利用职务便利,通常不构成此罪,“利用职务便利”是关键。
2.利用职务便利,既包括用自身职权,也包括靠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条件,让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不正当利益
3.特殊如斡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力,让他人为请托人谋利并收财,虽未直接用自身职权,也可能按受贿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是国家工作人员,小胡为了让自己公司的项目顺利通过审批,找到小朱帮忙。小朱并未直接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而是利用自己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让负责审批的同事小李为小胡的项目开绿灯,小胡送给小朱一笔财物。小朱认为自己没直接利用职务便利,不构成受贿,而小胡觉得给了钱事情办成了就行。

案情分析:

1、受贿罪的核心要件是“利用职务便利”,包括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本案中小朱虽未直接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审批项目,但借助了自己的职务影响力,让小李为小胡办事。
2、存在斡旋受贿的特殊情况,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所以小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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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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