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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受案范围是什么

时间:2025.05.1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81人
律师解析:
刑事自诉案件的受案范围主要有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这类案件需被害人主动向法院告诉才处理。
具体包括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若未致使被害人死亡;
虐待案,未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
还有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比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等。
另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和侵犯知识产权案,在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也在此列。
以及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邻居,小朱因琐事对小李怀恨在心,便在小区业主群里多次发布侮辱、诽谤小李的言论,给小李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困扰。小李决定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在群里说了几句气话,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到刑事处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中的侮辱、诽谤案。小朱在业主群发布侮辱、诽谤言论的行为,符合该类案件的特征。
2、若小李有证据证明小朱的侮辱、诽谤行为,且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法院可依法受理小李的自诉。小朱以自己是说气话为由辩解,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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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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