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诉讼期限和诉讼时效中断是啥

诉讼期限和诉讼时效中断是啥

时间:2025.05.1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283人
律师解析:
1.诉讼期限在民诉里通常指诉讼时效期间,若民事权利被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内未行使权利,时效期满时,债务人就有了诉讼时效抗辩权
2.诉讼时效中断指在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使已过时效无效,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3.能引起中断的情况有:
权利人请求履行、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仲裁等。
债权人书面催款,就会让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保障权利人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曾借给小李5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起初小许并未着急催款,但几年过去后,小许因自身经济需求,要求小李还款。小李却以时间太久为由拒绝归还,认为已过诉讼期限。小许拿出之前向小李书面催款的记录,证明自己曾主张过权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维护自身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范围,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会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本案中小李以时间久为由拒绝还款便是试图行使该抗辩权
2、然而,小许有向小李书面催款的行为,这属于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所以小许的权利仍受法律保护,小李的抗辩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