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申请假释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是
假释申请书,涵盖罪犯基本信息、原判情况、服刑表现和申请理由。
二是执行机关的假释建议书,说明罪犯悔改或
立功表现。
三是
终审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复印件。
四是历年
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五是能证明悔改或
立功的书面材料,如奖励证明。
六是若有
被害人,附上其意见。
七是其他材料,像医院诊断证明。
执行机关审查后报中院以上法院审核裁定。
案情回顾:小朱因
犯罪被
判刑入狱,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改表现并获得多次表扬奖励。执行机关认为小朱符合
假释条件,准备为其申请假释。但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小朱和执行机关对于是否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产生争议,小朱觉得没必要,执行机关认为可能需要。最终执行机关还是按要求准备了各项材料,包括假释申请书、建议书、
判决书等,准备报送法院审核裁定。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假释需准备多项材料,包括假释申请书、执行机关建议书、终审判决书复印件等,执行机关需对材料审查核实后报送法院。小朱所在执行机关按规定进行材料准备是符合程序的。
2、虽然小朱对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有异议,但该材料属于“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执行机关从全面准备材料角度考虑进行准备并无不当,以确保假释申请顺利通过法院审核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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