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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后个人产生的债务谁承担

时间:2025.05.1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51人
律师解析:
1.债务承担原则:
净身出户后个人产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由个人承担。
民法典》明确规定,债务承担遵循“谁负债,谁偿还”的原则。
2.净身出户与债务判定:
净身出户通常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放弃全部或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这一行为并不影响债务归属的判定。
如果债务是个人在净身出户后,以个人名义为个人事务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方面,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
3.具体案件例子说明:
例如,净身出户者自己借贷用于购买个人奢侈品、旅游等个人消费,这种情况下,该债务就需要由其自行偿还。
债权人只能向负债人主张债权。
4.特殊情况:
当然,也存在特殊情况。
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债务人与他人的共同事务,比如共同投资经营等,才有可能突破个人承担债务的规则。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离婚时,小许净身出户。离婚后,小许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用于个人旅游消费。借款到期后,小胡不仅要求小许偿还债务,还认为此债务发生在小许与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小丽则认为该债务是小许净身出户后个人产生的,自己不应承担。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谁负债,谁偿还”原则,小许在净身出户后以个人名义为个人事务借款,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小许自行承担。
2、除非债权人小胡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小许与小丽的共同事务,否则不能突破个人承担规则要求小丽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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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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