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盗窃
立案的一般标准
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通常情形下,当
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时,就属于“
数额较大”。
一旦达到这个标准,相关案件便可以予以
立案追诉。
2.各地具体标准的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会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同时考虑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一千元至三千元的数额幅度内,确定适合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确定后,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特殊情形下的立案
即便盗窃财物的价值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如果存在
多次盗窃行为、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携带
凶器进行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
扒窃等情形,同样应当对这些盗窃案件予以立案处理。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李所在地区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两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小何在商场趁人不备,扒窃了小丽的钱包,包内有现金1500元。小李潜入小胡家中,盗走价值1800元的金项链。警方接到小丽和小胡
报案后,对是否对两人盗窃行为立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何虽盗窃现金未达当地“数额较大”标准,但他的行为属于扒窃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未达到数额标准,扒窃也应当予以立案,所以应对小何盗窃行为立案追诉。
2、小李
入户盗窃,同样不受数额标准限制,即便其盗窃的金项链价值未达当地“数额较大”标准,也应予以立案追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