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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五种情形属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时间:2025.05.11 标签: 医疗纠纷 美容及医疗纠纷 阅读:869人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五类行为属于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1.未获取医师资格,或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后开展医疗活动。
例如,未参加正规医学考试取得资格证,却擅自给患者看病治疗。
2.医师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期间仍进行医疗活动。
执业证书被吊销意味着其不具备合法行医资格,此时行医就是违法行为
3.没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却从事乡村医疗活动。
乡村医疗服务有专门的资质要求,无证行医会带来安全隐患。
4.家庭接生员进行家庭接生之外的医疗行为。
家庭接生员的职责有明确界定,超出范围行医属于非法。
5.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未经批准私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或者非医师行医,并且导致就诊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若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为了保障医疗行业的规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案情回顾:

小何未取得医师资格,却在自家开设了简易诊所为村民看病。一日,村民小李前来就诊,小何为其诊断并开了药。然而,服药后小李病情加重,被紧急送往正规医院治疗。小李家属认为小何无行医资格给小李看病,导致病情恶化,要求小何承担责任,小何却觉得自己只是好心帮忙,不应该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小何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2、小何的非法行医行为造成了就诊人小李病情加重的后果,若情节严重,将依照《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其认为自己好心帮忙不应担责的想法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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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琪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何琪瑞律师,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曾先后供职于国内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任职管理职位,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办案经验,善于从细节入手全盘分析问题,从实践的角度全面了解法律实务。专长领域为医疗纠纷、建设工程业务、公司业务、合同纠纷、人损纠纷等方面。其为人谦逊热诚,思维缜密,逻辑严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业务的追求更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何琪瑞律师思维敏捷、作风果敢,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点和抓手,有着很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何律师带领团队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赖,在业界积累了良好口碑,力求为客户解决争议、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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