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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不一致咋办

时间:2025.05.06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144人
律师解析:
1.常见情况说明
借款合同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不一致是较为常见的。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要按照合同里的约定来处理相关事宜。
2.两者责任界定
借款人是实际使用借款的那一方,对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主要的还款责任。
而共同还款人只有在借款人没办法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才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出借人主张还款流程
到了债务履行期结束的时候,出借人应该先找借款人要求还款。
要是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或者不愿意偿还,出借人就有权让共同还款人来承担还款责任。
共同还款人把钱还了之后,可以根据他们内部的约定,向借款人追讨这笔钱。
4.避免纠纷建议
为了防止出现纠纷,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最好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要详细约定共同还款的具体情形、还款方式以及追偿等事项。
这样一来,一旦发生争议,借款合同就能成为重要的维权依据。

案情回顾:

小何向小丽借款5万元,签订借款合同,小胡作为共同还款人在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小丽向小何催款,小何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还款。小丽于是要求小胡承担还款责任,小胡认为自己只是出于朋友情谊签字,不应承担还款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借款人小何对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首要还款责任,在其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共同还款人小胡负有连带还款责任。所以小丽要求小胡还款是合法的。
2、若小胡履行了还款义务,可依据借款合同中的内部约定向小何进行追偿。为避免此类纠纷,借款合同应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共同还款情形、方式及追偿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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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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