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个人借款
抵押房屋合同有效性及登记要求
一般而言,个人借款抵押房屋合同满足法定要件便具有
法律效力。
合同要有效,首先合同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例如,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签订合同,否则合同无法成立。
其次,双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也就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不存在一方
欺诈、
胁迫另一方的情况,双方是基于自愿来签订合同的。
最后,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像约定用
违法所得的房屋进行抵押的合同是无效的。
在签订个人借款抵押房屋合同之后,及时办理
抵押登记很重要。
依据《
民法典》,以建筑物进行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从登记时开始设立。
只有完成抵押登记,才能确保抵押权的效力。
这样一来,当
债务人无法按时还款时,
债权人就能通过法定程序,对
抵押物优先受偿。
若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可能无法有效设立,债权人的权益就会受到影响。
案情回顾:小何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李借款,并签订了个人借款抵押房屋合同,约定小何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
合同签订后,小何认为合同已签就生效,无需再办理抵押登记。而小李则坚持要去办理抵押登记,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之后小何未能按时还款,小李欲行使抵押权,却因未办理登记面临难题。
案情分析:1、该个人借款抵押房屋合同若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2、依据《民法典》,以建筑物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小何未配合办理登记,抵押权可能无法有效设立,这将影响小李作为债权人在小何无法按时还款时通过法定程序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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