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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给同一人多次属于职业放贷吗

时间:2025.04.22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208人
律师解析:
1.职业放贷定义
职业放贷指的是没有经过有权机关批准,以赚钱为目的,经常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发放贷款的行为。
当判断多次借款给同一个人是否属于职业放贷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2.主要业务或收入来源
要看放贷是否为主要业务或者主要收入来源。
如果多次借款只是因为朋友、亲属等关系,偶尔进行资金拆借,那就不属于职业放贷。
比如亲戚之间在对方有困难时偶尔借钱应急,这种就不算。
3.借款行为特征
要考量借款行为是否具有经常性,借款对象是否具有不特定性。
要是多次借款呈现出反复、经常的特点,而且面向的是不特定的人群,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职业放贷。
例如,一个人频繁地给不同的陌生人放贷。
4.借贷手续与利息约定
借贷手续是否完备、利息约定是否合理也很重要。
如果借贷行为规范,利息合理合法,通常就不属于职业放贷。
所以,仅仅是多次借款给同一人,不一定就构成职业放贷,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全面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多次借款给小胡,小胡按期还款。后小朱又欲借款给小李,小李对小朱是否为职业放贷人存疑,拒绝借款。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朋友间正常资金拆借,小李则觉得小朱多次借款可能属于职业放贷。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小朱是否为职业放贷人,需看其是否以放贷为主要业务或主要收入来源。若小朱借款给小胡、小李只是基于朋友关系的偶尔资金拆借,不属于职业放贷。
2、要考量借款行为的经常性、对象的不特定性。若小朱多次借款具有反复性、经常性,且面向不特定人群,可能被认定为职业放贷。同时,还需看其是否有完备的借贷手续、合理的利息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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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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