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
集体土地上的违建房屋拆除通常是没有补偿的。
从法律层面讲,违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而建设的房屋。
其建设行为本身就不合法,自然不受法律保护。
像未经批准就在耕地上建房,或者没有按照规划许可擅自改变
房屋用途、超出规定面积建设等,这些都属于违建行为。
2.特殊情况: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因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违建,部分地区可能会给予一定补偿。
但这需要符合特定条件,并且要经过特定程序认定才行。
若因为政府方面的原因导致违建产生,比如政府未及时制止建设行为,或者有误导建设的情况等,政府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会给予适当补偿。
总之,集体土地上违建房屋拆除是否有补偿,要依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了房屋。相关部门认定该房屋为违建并决定拆除,小朱认为自己建房多年都没人管,应该得到补偿,而执法部门依据规定认为
违建拆除没有补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法律规定角度,违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房屋,其建设行为本身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通常集体土地上违建房屋拆除没有补偿。小朱未经批准建房属于违建情形。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因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违建或因政府原因导致违建产生,可能有补偿。但小朱的情况未表明符合这些特殊情况,所以执法部门认定无补偿有法律依据,具体还需依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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