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常规情况:
通常,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若觉得有
逮捕必要,要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7天内,会作出批准或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从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到检察院作出决定,大概在7天内完成。
2.特殊情况:
当案件较为复杂等情况出现时,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够延长1-4天。
也就是说,从
拘留到提请检察院审查,可能需要4-11天,而检察院依旧在接到提请后的7天内作出决定。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天。
加上检察院审查的7天,最长可达37天。
综上所述,从拘留到
批捕,最快3天,最慢37天。
案情回顾:小何因涉嫌
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小何,于是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由于案件存在一些复杂情况,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较一般情况有所延长。小何
家属认为公安机关延长提请时间不合理,而公安机关则表示符合特殊情况的规定,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
审查批捕,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决定。本案中若为普通情形,应遵循此一般规定。
2、特殊情况下,像案件复杂等,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此案件有复杂情况,公安机关延长时间若符合相关规定则合理。从拘留到批捕,快则3日,慢则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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