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约定管辖是否要写在
诉讼状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存在有效约定管辖条款:
当双方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约定管辖条款时,应当在诉讼状中写明。
这样法院能依据此约定确定
管辖法院,避免出现管辖争议。
以
合同纠纷为例,若双方约定由
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那么在诉讼状中,不仅要明确这一约定,还需写明合同签订地的具体信息,如详细地址等。
2.
未约定或约定无效:
要是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或者约定的管辖无效,就不用在诉讼状里提及相关内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约定管辖不能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也就是说,
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改变法律规定的应由特定级别法院或专属法院管辖的案件。
总之,当存在有效约定管辖时,在诉讼状中清晰表述该约定,有助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也能确保案件管辖的确定性。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
产生纠纷,小何准备
向法院起诉。小何的
代理人认为应在诉讼状中写明约定管辖及合同签订地信息,而小李则觉得没必要写。由此引发了是否应在诉讼状中写明约定管辖的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双方存在有效的约定管辖条款且符合法律规定,应在诉讼状中写明。本案中,小何与小李有有效的约定管辖条款,所以应在诉讼状中明确该约定及合同签订地具体信息,这样能让法院依约定确定管辖法院,避免管辖争议。
2、若未约定管辖或约定管辖无效,则无需在诉讼状里提及。同时,约定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本案约定管辖有效,小何应在诉讼状中清晰表述,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案件管辖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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