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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了债务谁承担

时间:2025.04.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20人
律师解析:
1.区分债务性质
处理配偶死亡后的债务问题,首先要明确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如果是这类债务,生存一方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用于共同居住,这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个人债务的处理
一方个人债务,像配偶婚前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等情况,由其个人财产偿还。
配偶死亡后,以其遗产为限进行清偿。
若遗产不足以偿还,生存方没有继续清偿的义务。
例如,配偶婚前为个人创业所欠的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就属于个人债务。
4.确定债务性质的方法
可以依据债务用途、是否双方共同签字等来判断债务性质。
如果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由法院认定。
例如,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方认为是个人债务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决。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何生前向小胡借款50万元,小何去世后,小胡要求小丽偿还该笔债务。小丽认为此为小何个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由自己偿还。而小胡主张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小丽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债务性质需考虑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本案中,若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为小何个人债务,应以其遗产为限清偿。若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由法院综合债务用途、是否双方共同签字等多方面因素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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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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