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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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在办理个人股份质押设立登记,所需文件包括出质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双方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质权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出质人任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出质人由代理人代办,还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依照《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应该履行的手续:(一)提前解除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自解除质押合同的协议签字后七日内持解除协议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二)专利权因无效,被撤销或其他原因丧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