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狗撞倒老人,饲养人或管理人要担责,这遵循无
过错责任,只要狗伤人就得负责。
2.若能证明老人故意或有重大过失致害,饲养人或管理人责任可减轻,比如老人故意激怒狗。
3.因第三人过错让狗撞倒老人,老人可向饲养人、管理人或第三人索赔,前者
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案情回顾:小胡在小区遛狗未牵绳,老人小丽路过时,狗突然冲向小丽将其撞倒。小丽要求小胡承担
赔偿责任,小胡却称小丽可能故意激怒了狗才导致
被撞,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此为无
过错责任原则。本案中小胡作为狗的饲养人,狗将小丽撞倒,小胡需承担侵权责任。
2、若小胡能证明损害是因小丽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可减轻自己的责任。但小胡仅称小丽可能故意激怒狗,无
证据证明,不能减轻其责任。
3、若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狗撞倒小丽,小丽可向小胡索赔,也可向第三人索赔,小胡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案未提及第三人过错情况,不适用此规则。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