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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时间:2025.04.1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91人
律师解析: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这些要点要留意:
1.时间界限:
通常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登记法院判决离婚生效结束。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2.财产来源:
包含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财产,若无明确只归一方情况,也属于共同财产
3.财产形式:
多种多样,有动产、不动产、股权、债权等。
4.特殊财产:
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一般是个人财产,但价值大且无特定个人属性的除外。
5.约定优先:
夫妻约定财产制优先。
若有书面约定,按约定确定财产归属;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才依法律规定认定共同财产范围。
例如,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婚姻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就按此约定,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李系夫妻,婚后二人共同打拼积累了一定财富。小李名下有婚后继承的一笔遗产,小许认为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小李觉得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此外,小李有一件价值昂贵的名牌包,小李主张是其专用生活用品,属个人财产,小许则认为该包价值大且无特定个人属性,应是共同财产。二人就这些财产的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李婚后继承的遗产,若无明确只归小李一方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财产,在无特殊说明时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2、对于小李的名牌包,因其价值大且无特定个人属性,不符合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属个人财产的情况,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则按约定确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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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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