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
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被执行的。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两种常见情形:
1.
侵权债务执行:
当夫妻一方因
侵权行为产生债务,且这笔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时,它就属于
个人债务。
在此情况下,法院可执行侵权方名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份额。
比如,一方因
交通肇事需承担
赔偿责任,这笔
赔偿债务未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就属于个人债务,法院可以执行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用于赔偿。
2.
债务清偿执行:
若夫妻一方对他人负有债务,且法院判决其必须履行还款义务,但该方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法院有权依法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
债务人一方的份额。
不过,执行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要保障另一方的财产份额以及基本生活需求。
若另一方对执行存在异议,可通过依法提起
执行异议之诉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确保执行行为合法、公正,平衡各方利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因侵权行为产生一笔债务,此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债权人小胡将小朱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履行债务,但小朱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于是,法院准备执行小朱与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小丽认为不应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对执行提出异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因侵权产生的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在其名下财产不足清偿时,法院可依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小朱的份额。
2、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遵循法定程序,同时要保障小丽的财产份额及基本生活所需。小丽对执行有异议,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进行救济,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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