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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怎样判断的

时间:2025.04.14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113人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下是判断要点:
1.主体要求:
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像普通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就不在此列。
2.利用职务便利:
这是关键要素,比如利用主管财物的权力、管理财物的职责,或者经手财物的机会等。
例如会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
3.主观故意
要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表现形式有将单位财物隐匿起来、直接侵吞等。
4.数额标准: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侵占财物数额一般达到6万元以上,才属于数额较大。
只要符合上述特征,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如果单位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向警方报案,后续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侦查、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不过,具体的认定要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和证据,最终由司法机关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小朱利用自己管理公司财物的职务便利,多次将公司账户中的资金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截至案发时,小朱累计转走公司资金8万元。公司发现账目异常后,对小朱进行调查,小朱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公司决定向司法机关报案。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公司财务人员,属于单位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
2、小朱利用管理公司财物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转至私人账户,有非法占有故意,且转走资金达8万元,数额已超过6万,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特征,司法机关应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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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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