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未经合法程序据为己有的,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通常为人民币十万元左右)时,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在我国刑法中,针对职务侵占罪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任何一家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他们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职务侵占行为,其量刑尺度与其涉案金额有着紧密的联系。具体而言,该法典的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所有的财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便会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公司、企业以及其它事业单位中的员工,倘若利用其职位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地占有本单位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将被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须被判处罚款。在此特别提醒,此处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金额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满一百万元人民币的情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所有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若涉及到的金额较大的话,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如果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巨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