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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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申请欠款未还的债务人进行拘留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由于欠款未偿还并不属于犯罪行为,因此欠债人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面临拘留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自然人,我们无权对其进行私人拘留。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有明文规定,任何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以其他违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其中包括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剥夺政治权力等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

大家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个第二十二条嘛,里面提到说如果有人欠了你钱就是不肯还的话,这个事可就归到了治安管理那一块儿去。不过,其实这个条款主要说的是我们啥时候能发现这些违法行为了呀,还有就是怎么罚才合适这样子的事情,并不是专门针对欠钱不还这种情况的拘留规定。欠钱不还这个事儿,其实算是民事纠纷,一般来说是不会直接让人被拘留的。

如果你因为欠人家钱没还就动手打人了,那根据咱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头的第四十三条规定,这个行为实际上是在故意伤害别人的身体,所以肯定得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情节稍微轻点儿的话,可能就是关你几天禁闭,或者罚你点儿小钱;但是如果情节挺严重的,说不定就要把你关上十天半个月,还要罚你两百到五百块钱不等。

这些都是法院会考虑的因素。如果你明明有钱却故意不还,而且你的行为也符合上面提到的那条法律的话,那法院就有权把你关起来了。

咱们规定,如果有人就是不肯认账,就是不愿意服从法院已经下好的判决或者裁定那法院就得看这个人做得有多过分来决定要不要罚他款子,或者拘留他一段时间;要是真的做错事了,那就得按照法律法规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所以说,如果你欠别人钱却不肯还,而且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到构成了拒绝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的话,那根据这条法律条款,法院是有权拘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