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合同签订过程中,签字未盖章的情况较为常见,其效力问题要具体分析。
首先,依据我国法律,
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当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合同即成立。
即便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前,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同样成立。
所以,若合同只有签字没有盖章,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另一方也接受了,那么这个合同不仅成立,而且有效。
然而,如果不存在一方履行主要义务这种使
合同成立的情形,仅仅是签了字却没盖章,此时合同处于成立但
未生效的状态。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要是合同里明确规定必须签字并盖章才生效,那么在未盖章的情况下,合同就不生效。
综上所述,判断合同签字未盖章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具体情况。
关键在于看合同是否满足成立及生效的法定要件。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小朱在合同上签了字但未盖章。之后小朱按合同约定向小李交付了货物,小李也接收了。然而,小李后来以合同只有签字未盖章为由,认为合同未生效,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本案中小朱履行交货义务,小李接受,合同成立且有效。
2、若合同明确约定需签字并盖章才生效,未盖章时合同不生效,但此案未提及该约定,所以不能以此认定合同不生效。小李以未盖章为由拒付货款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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