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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5.04.12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37人
律师解析:
离婚婚前协议要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条件:
1.真实意愿:
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比如一方不能通过欺骗手段让另一方签订协议。
2.合法合规:
协议条款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不能通过协议逃避应承担的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3.条款明确:
协议应清晰约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重要事项。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各自名下债务由谁承担等,都要明确写清楚。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婚前协议在离婚时就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比如双方约定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这个条款通常会被认可。
不过,涉及人身关系的约定,如限制离婚自由等条款是无效的。
有效的离婚婚前协议,能在离婚时规范双方处理财产、债务等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在婚前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然而在离婚时,小丽却认为该协议是在小朱的胁迫下签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小朱则坚称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应按协议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婚前协议是否有效,关键看是否满足法定条件。若小丽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胁迫情形,违背其真实意思,协议可能无效;若无法证明,且协议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应认定有效。
2、涉及人身关系的约定如限制离婚自由等条款无效,但此协议主要是财产分割约定,若有效,离婚时可作为确定双方财产权利义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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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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