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简单
共同犯罪:
各
共犯相互协作,部分共犯想成立
犯罪中止,除自动放弃
犯罪,还得有效阻止其他共犯继续犯罪或防止结果发生。
若没做到,即便自动放弃,也算
犯罪既遂。
2.复杂共同犯罪:
实行犯自动中止且有效阻止结果发生,可成立中止;
教唆犯、帮助犯要成立中止,需消除自身行为对犯罪的影响,比如撤回教唆、取回工具等。
案情回顾:小朱教唆小胡实施
盗窃,小胡答应并准备了作案工具。在实施盗窃前,小朱心生悔意,决定放弃教唆行为,于是劝说小胡放弃犯罪意图,但小胡未听从,仍按计划实施了盗窃。另外,小丽帮助小静准备了入室
抢劫的工具,后小丽后悔,及时取回了工具并极力阻止小静,但小静还是入室实施了抢劫。
案情分析:1、在小朱教唆小胡盗窃的案件中,小朱虽自动放弃教唆且劝说小胡放弃犯罪,但未能有效阻止小胡继续犯罪,盗窃结果还是发生了,所以小朱不成立犯罪中止,应认定为既遂。
2、在小丽帮助小静抢劫的案件中,小丽自动放弃帮助行为,及时取回工具并阻止小静犯罪,消除了自己行为对共同犯罪的影响,因此小丽可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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