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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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财物超五千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超五万元者,刑期增至三至七年。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金额大或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金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刑期三至七年。

损毁财物超五千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超五万元者,刑期增至三至七年。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金额大或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金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刑期三至七年。

若故意损坏他人价值1万元的财物,将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严厉,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此外,行为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5000元是属于数额较大,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造成数额巨大的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承担起相应的罚款,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私自损毁他人财物超过3万元,量刑标准最高不超过7年的有期徒刑,一般来说私自损毁他人财物,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涉案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话,那么就构成刑事立案的标准。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来判断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