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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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所购置的房产系以个人财产支付,则该房产应被视为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无需进行财产分割。然而,若房屋所有权人自愿将其部分或全部份额赠予配偶,或者另一方因经济原因面临困境,则可考虑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

当涉及到房产问题时,若该房产本来即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经由离婚程序后,不进行房产分割便仍然作为双方共有之物保留。若夫妻双方均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则需签署具法律效力的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赴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证明分居两年半可以用租房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来证明居住地不同;双方的聊天记录和短信等通信内容也可以作为证据;社区、朋友等人员的可靠证言也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居委会、村委会的书面证明也可以作为证据;另外,一些单独生活的支付凭证,例如水电费、物业费等缴费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夫妻协议离婚时,房产分割并非对半分。如果是共同购置的房产,通常是平均分配;但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较多贡献或存在过错,可能会影响房产的分配比例。如果是婚前一方购置,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双方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可以作为分割内容。

对于尚未分割的房产,离婚后双方都有居住权。因为没明确归谁,所以双方都有权住。但怎么住、住啥条件,得双方商量好,别到时候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