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受贿认定并非仅看单次收受礼物金额。
法律明确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即构成受贿罪。
2.即便单次收受礼物价值不大,但若多次收受累计达一定数额,或者收受特定关系人巨额财物等,同样可能构成受贿。
3.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受贿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比如礼物性质,是正常人情往来还是有特殊目的;
收受人与
行贿人的关系,是否存在利益关联;
是否存在职务便利以及利益输送的紧密联系等。
4.举例来说,存在这样的情况:
收受价值不高的礼物,但收受频率高且与
职务行为密切相关;
也有单次收受贵重礼物,却与职务行为无实质关联。
所以,绝不能仅凭单次收礼金额判断是否构成受贿,必须全面审查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才能准确认定。
案情回顾:小何系国家工作人员,小李为在项目审批中获得便利,多次给小何送礼物。每次礼物价值不大,但累计数额较高。小何认为这些礼物属正常人情往来,不构成受贿。而检察机关认为,小何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物,且与小李存在利益关联,构成受贿罪,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受贿认定并非仅看单次收受礼物金额。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即构成受贿罪。小何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次收受小李礼物,累计数额较高。
2、认定受贿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礼物性质、收受人与行贿人关系、是否存在职务便利及利益输送联系等。小何与小李存在利益关联,且收受礼物与职务行为密切相关,故不能认定为正常人情往来,应认定构成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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