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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到了检察院怎么才能让不起诉

时间:2025.04.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474人
律师解析:
1.如实交代罪行,真诚悔悟并积极配合调查,展现认罪认罚的态度,有机会获从宽处理。
2.存在犯罪情节轻微情况,如血醇含量低、无实际危害后果、平时表现好等,检察院可酌情不起诉
3.证明醉驾是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非主观故意,也有争取机会。
4.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对争取不起诉有益。
最终是否不起诉,由检察院依具体案情和证据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驾。小朱到案后如实交代罪行,真诚悔悟且积极配合调查。他平时表现良好,此次血醇含量较低,且驾车过程中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此外,小朱称当晚是因家人突发急病,情况紧急才醉驾送医,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小朱还积极与可能涉及的被害人沟通,赔偿损失并获得了谅解。然而,警方仍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小朱能否被不起诉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如实交代罪行、悔悟并配合调查,展现了认罪认罚的态度,符合可从宽处理的条件。
2、其血醇含量低、无实际危害后果、平时表现好,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情况,检察院可酌情考虑不起诉。
3、若能证明醉驾是因家人急病这一不可抗力因素,非主观故意,也增加了争取不起诉的机会。
4、小朱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谅解,对争取不起诉有益。最终是否不起诉,将由检察院依具体案情和证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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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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