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违约解除后的
清算涵盖多方面。
1.
恢复原状:
双方要返还依合同取得的财产。
交付的货物需退还,支付的款项得收回。
要是财产无法返还或无需返还,就应
折价补偿。
2.
赔偿损失:
违约方要
赔偿对方因
违约解除合同的损失,含直接损失与
可得利益损失。
直接损失像为
履行合同已支出的费用,可得利益损失是依合同履行本可获得的利益。
3.遵循特别约定:
若合同有违约解除后清算的特别约定,如
违约金条款、
损害赔偿计算方式等,按约定执行。
4.遵循原则与解决争议:
清算时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全面履行清算义务。
若对清算事宜有争议,可通过协商、
仲裁或
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小朱支付货款后,小李却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小朱要求
解除合同,小李同意。但在清算时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小李返还货款并赔偿因未及时收货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小李则认为只需返还货款,对可得利益损失不予认可,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违约解除后需进行清算,包括恢复原状。小李应返还小朱支付的货款,这属于交付款项的收回。
2、违约方小李要赔偿小朱因违约解除合同的损失,其中就包含可得利益损失,即小朱依合同履行本可获得的利益,所以小李应承担这部分
赔偿责任。
3、若合同有特别约定,应按约定执行。若双方对清算事宜有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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