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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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涉及骚扰公民、袭击他人、阻挠工作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刑期通常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多次犯罪且后果严重,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时需考虑行为动机及后果,如维护合法权益可减轻刑责,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则加重刑责。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具体条款,对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体现为两大方面:首先,针对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若其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则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惩罚;其次,当被告人达成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这一情节,并且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时,其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