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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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企业会用全部资产来还债。不过,要是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有问题,他们可能也得负责。要是法人代表乱用公司独立地位,或者不重视股东责任,逃避债务,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要是实控人在出资方面有问题,就需要对公司还不了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法律也赋予了实际控制人相应的义务。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实际控制人可能成为多种犯罪的主体而承担刑事责任。

实际控制人非公司正式股东,但通过投资、关联交易等方式影响公司决策。控股股东则持有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股份,直接掌控公司。因此,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主要差异在于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参与运营管理。

在企业债务危机中,实际掌控人应承担责任:一是财产责任,需以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滥用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二是监督责任,作为关键决策者,应严格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三是赔偿责任,若因欺诈、虚假陈述等导致公司债务并给债权人带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确认实际控制人的标准包括:1)单一或共同操纵公司股权及投票权,超过最大股东;2)控制股权及投票权达30%以上;3)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4)影响公司财务和经营策略制定并从中获利;5)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有重要影响力并实现控制的主体也应视为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