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如何计算时效
时间:2025.04.07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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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一般
侵权责任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知道”即权利人清楚知晓
侵权行为发生及
侵权人情况。
“应当知道”是依一般理性人认知水平与客观情况,推断权利人应知晓权利被侵害。
例如
专利侵权,侵权产品公开销售,权利人看到或有合理途径了解到该产品与自己
专利产品类似,就应认定其应当知道侵权发生,时效开始计算。
3.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之日起三年内,权利人要及时行使权利提
起诉讼,否则可能因超
诉讼时效丧失
胜诉权。
4.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像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在某些情形下时效起算点会不同。
在专利侵权场景中,当侵权产品大规模公开销售,在市场上广泛流通,权利人所在行业的从业者普遍都能知晓该侵权产品时,即便权利人自身尚未实际看到,也应认定其应当知道侵权发生。
而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里,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的
人身伤害,若
受害人当时处于昏迷状态,从其苏醒能够认知自身权益受损时开始计算时效。
案情回顾:小许拥有一项专利产品。小李未经许可生产并大规模公开销售类似产品,该产品在市场广泛流通,小许所在行业从业者普遍知晓该侵权产品,但小许自己未实际看到。三年后,小许发现侵权,遂将小李诉至法院,小李以
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案情分析:1、一般侵权责任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在专利侵权场景中,当侵权产品大规模公开销售、广泛流通,所在行业从业者普遍知晓时,即便权利人未实际看到,也应认定其应当知道侵权发生。
2、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之日起三年内,权利人要及时行使权利提起
诉讼,否则可能因超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本案中若认定小许三年前就应当知道侵权,其起诉可能已超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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