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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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引发之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并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外,即保险公司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伤者先行支付必要的急救费用,同时保留对肇事者的追索权。同时,若由此引起伤者的财产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同样无需负责赔偿这部分损失。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不直接赔付。但遵循法律规定,保险会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随后向责任人追偿。例外情况如无照驾驶、醉驾、车辆被盗抢或蓄意事故,保险仍垫付费用后追偿。

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但保险公司也有权向责任人主张追偿。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导致了第三人人身损害的,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无证驾驶人应对自己故意违法行为承担行为不利后果,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无论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还是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都不会进行赔付。

若保险公司无理拒赔,先尝试友好协商。无果时,可投诉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或申请第三方调解。合同含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在诉讼时效内,可向法院起诉。若仍无法解决,可求助消费者协会或媒体。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