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0天,若期满后没有逮捕令,会按照规定在最后一天释放。不过,如果案情复杂需要深入调查,公安机关可能会依法实施逮捕,导致当事人无法按时释放,这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主要包括:无端攻击他人致恶劣影响;主动追逐侮辱威胁他人,造成恶劣后果;暴力侵犯公私财产,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肆意闹事,扰乱治安。

寻衅滋事罪指故意挑衅,肆意伤害、骚扰、侵占公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量刑根据情节恶劣程度,单次行为最高可判五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严重者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公共秩序、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实施且明知行为将损害社会秩序、客观上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处罚措施为: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多次纠集他人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明确,最高可判五年。任意殴打、追逐、侮辱、恐吓他人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将受法律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留或拘役。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为您提供详细的量刑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