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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一直住娘家算过错方吗

时间:2025.04.06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13人
律师解析:
1.仅女方一直住娘家这种行为,一般不算法律认定的过错方。
过错方通常是在婚姻里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和法律规定的行为。
若女方住娘家不存在这些严重过错行为,那就不构成过错方。
2.要是女方长期住娘家对夫妻感情造成重大影响,致使夫妻关系破裂,离婚时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可能会受影响。
但这并非因其过错,而是综合夫妻感情状况等因素来考量。
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多沟通协商。
比如,男方可以找女方谈谈,了解她住娘家的原因。
是和婆家有矛盾,还是单纯习惯住娘家等。
然后共同想办法解决因女方住娘家产生的问题,以维护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
像可以尝试改善婆媳关系,或者在女方娘家附近找合适的房子等,通过各种方式来化解矛盾,让婚姻生活更加美满。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丽结婚后,小丽长期居住在娘家。小何认为小丽此举影响了夫妻感情,在与小丽多次沟通无果后,小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小丽作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应少分。小丽则认为自己住娘家并非严重过错,不应少分财产。

案情分析:

1、仅小丽长期住娘家这一行为,一般不构成法律认定的过错方,过错方通常需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小丽不存在这些情况。
2、若小丽长期住娘家对夫妻感情造成重大影响致关系破裂,离婚时财产分割会综合考量夫妻感情状况等因素,但并非因其过错。婚姻中夫妻应多沟通协商,共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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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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