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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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某项房地产资源在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中应该被界定为婚前财产抑或是婚后财产,需要依据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考量:首先需要查看该项房地产资源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日期,如果其签署日期早于夫妻二人的结婚证载明的登记日期,那么这项房地产资源就应当被认定为婚前财产;反之,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日期发生在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内,则应当被评定为婚后财产。

在通常情况下,彩礼款项并不必然被认定为婚前财产。无法否定的是,当婚姻缔结之际,彩礼所代表的馈赠,理应被视为是给予女方个人的赠与行为,因此应当归属于女方作为其独享之个人财产,此种是属于婚前财产一类的范畴;然而,假如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彩礼问题通过特定的财产协议达成规定,使得彩礼归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话,那么根据这份协议,上述彩礼款项就会相应地转变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现行法律观点,夫妻在婚姻合法有效期间所得的所有财物理所当然应被视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资产。在两人决定终结这段婚姻关系并进入到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的阶段时,双方有责任就此达成共识。倘若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便需求教于法律权威机构裁决,法院可视具体情况给出公正判断——考虑对子女及女方权益更为有利的因素,来决定各项财产归属权的归属。

结婚前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婚后所得的财务资源。但结婚前买的房,不能算婚后所得,所以通常情况下,这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是双方一起出资买的,那这房子在婚后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看是谁出钱买的。

即使结婚后,婚前财产仍可进行公正。这些包括合法获得的实物、无形资产等,个人婚前财产可通过公证协议明确界定,仅限于单方所有,不涉及婚姻期间共同财产。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需配偶同意,因我国民法典默认婚姻期间所得为夫妻共有,无其他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