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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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女抚养权被判定为女方所有之后,作为父亲的男方仍然有权要求重新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如果是属于赠与性质的,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钱:(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离婚后,任何时期内如孩子成长环境或抚养能力有不利改变,父母均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通常,双方应先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可依法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向最高或方便审判的法院提交申请。

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经济支持,分手后一般无权要求归还,因为这被视为恋爱花费。但如果是巨额财物或具有婚姻象征意义的彩礼,男方有权依法主张退还。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判断。

离婚后,当事人有权变更抚养关系。随着孩子成长,双方抚养环境和孩子状况都可能变化。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法律允许离婚后调整抚养权。变更可通过双方协议或诉讼实现。法院支持变更的情况包括:一方无法继续抚养、未尽抚养义务、孩子自愿选择并具备抚养能力,或其他合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