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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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常会共同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如果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个人名义负债,通常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责任共同面对和承担这笔债务。这种债务分担原则不仅体现了夫妻之间的互助精神,也符合婚姻生活的实际需求。

如果是结婚前,各自办理的借款和担保,那就是各自婚前债务,是领取结婚证之后,办理的借款和担保,就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共担。如果一方借钱不是用于家庭生活,而是赌钱,挥霍等,这个债务,不属于共有债务。

中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以共同名义借款并用于商业运营,或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但款项用于夫妻共同商业投资或经营,此类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偿还。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丈夫在外借贷款,妻子不知情,妻子需要承担债务吗问题带来帮助。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中担保借钱做生意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