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妻子不需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我有个好姐妹,她跟她丈夫要离婚了,她丈夫在外面借了一笔钱,现在债主要求他承担偿还责任,哪些债物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呢?

福建 - 三明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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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三明

如果不知情,而且这个钱没有用于家庭开支,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那么妻子不需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021-04-02 01:3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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