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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他人货款属于盗窃吗

时间:2025.04.05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830人
律师解析:
1.挪用他人货款不算盗窃
盗窃是偷偷拿走别人财物,想永远占为己有;
而挪用是未经同意先用,打算以后归还。
2.挪用他人货款可能涉及犯罪
公司等单位人员挪用,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具体要看主体情况。
3.要根据具体情节判断罪名
像公司员工挪用资金、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等不同情形,法律判定不同。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负责收取客户的货款。他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一笔客户支付的货款挪作他用,打算等自己手头宽裕后再归还。公司发现货款缺失后,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盗窃,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小朱则坚称自己只是挪用,并非盗窃。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定义上看,盗窃是偷偷拿走别人财物并想永远占为己有,而小朱是未经同意先用货款且打算归还,所以其行为不属于盗窃。
2、小朱作为公司员工挪用货款,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具体是否构成该罪,需依据挪用资金的情节、金额等因素,按照法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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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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