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将供货商支付的货款私自转入了个人账户,结果后来东窗事发,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依法逮捕,这种经济犯罪到底属于一般诈骗罪还是盗窃罪?会受到什么刑事处罚?

贵州 - 遵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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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法务

地区:贵州 - 遵义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3]

2020-05-14 17:3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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