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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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指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侵犯所有权,犯罪主体须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通常针对动产。情节严重时,根据财物价值和屡次作案情况,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大或多次盗窃者将面临更重刑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犯罪依公私财物规模、盗窃次数、入室盗窃、持武器盗窃、扒窃等判罚。涉案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罚金;金额巨大或情节更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特别巨大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或没收财产。

盗窃他人财物按情节轻重论处:一般情节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严重情节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额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恶劣,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可能没收财产。

盗窃数额小于一千元,一般不会认定为犯罪,属于治安案件,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但如果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则不管盗窃的数额是多少都会认定为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手段损害他人财产权益,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并且在盗窃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屡次盗窃时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这其中所包含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对现金、各类物品及有价证券等物质财富实施盗窃行为。除此之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财务被盗、企业公司内部财产遭窃以及借助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的新型电子化盗窃行为也属于盗窃罪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