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抚养权分配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两岁以下婴幼儿,一般随母亲生活。
2.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经济状况好的一方,能提供更好生活学习条件。
生活环境适宜、配套设施完善的一方更有利。
品德好、无不良嗜好的一方优势大。
3.若双方条件相当:
会尊重八周岁以上孩子意愿。
孩子长期与之生活的一方,改变环境不利成长时,获抚养权可能性大。
法院会综合考量,做出适宜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
离婚,就孩子小静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静刚满1岁,小朱认为孩子年幼应随自己生活,小李则称自己经济状况更好,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学习条件,也有适宜的生活环境和配套设施,坚持要争取小静的抚养权。
案情分析:1、依据抚养权分配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对于两岁以下婴幼儿,一般随母亲生活。本案中小静刚满1岁,属于两岁以下婴幼儿,通常应判给母亲小朱
抚养。
2、虽然小李经济状况好且生活环境适宜,但在此类情形下,孩子年龄因素更为关键。法院大概率会综合考量后,基于法律一般规定将抚养权判给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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