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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房贷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4.0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60人
律师解析:
1.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房贷,此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时,这部分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双方可先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
比如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会考量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以此确定共同还贷部分的归属及补偿。
4.总之,婚后还房贷的情况较为复杂。
需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其财产性质。
比如要明确房贷支付的资金来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要看房产登记情况等,综合这些因素才能准确确定相关财产的性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小朱用自己的工资支付了夫妻所购房屋的房贷。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该房屋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归属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小朱则觉得是自己用个人工资偿还,应归自己所有。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便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房贷,此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时,这部分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朱婚后用工资还贷,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还贷及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考量具体情况判决。鉴于房产情况,法院会综合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共同还贷部分的归属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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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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